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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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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法治进程及相关建议

来源:《管道保护》杂志 作者:李锴 时间:2020-7-20 阅读:

李锴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

 

 

201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管道保护法)正式实施。十年来,管道沿线各级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管道运营企业不断深入贯彻落实管道保护法的有关要求,推动解决了我国油气管道行业面临的规划建设、运行保护以及管道工程与其他工程相遇相交等复杂矛盾和问题,有力保障了包括西气东输在内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输送安全。笔者将这一期间学法用法的心得体会整理成文以作纪念。

1 管道保护法治进程的多维度推进

1.1 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

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对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对于推进法律实施起到了主导作用。西气东输管道沿线省市政府普遍制定了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全面落实管道保护法。如2012年上海市贯彻落实管道保护法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的相关法律职责; 2014年浙江省颁布实施《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细化了管道建设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的规定;2015年甘肃省省政府办公厅颁布《甘肃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规则》,厘清了各级政府、安监、工信、规划与建设、公安等部门的管道保护工作职责等。各级政府加强管道保护的监管与服务,突出抓好第三方施工及高后果区管理。如河南省颁布了油气管道保护范围施工监管规定,明确了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的管理办法,为处理地方建设与管道工程的和谐共赢提供了依据。深圳市落实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委关于加强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138号文件),颁布了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规范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探索有效管控城市安全风险的途径。

1.2 社会团体的桥梁作用

管道保护法实施以来,包括甘肃省管道保护协会、中国灾害防御协会油气储运自然灾害防治专业委员会、中国石油学会石油储运专业委员会、中国石化联合会完整性管理中心在内的一批社会团体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有力推进了管道保护法的广泛深入实施。甘肃省管道保护协会围绕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开展了管道保护法修订相关重大问题建议研究、管道上方农作物减产研究、深根植物根系对管道防腐层影响研究等,通过创办《管道保护》等文化平台,推动管道保护法治建设,促进政企合作交流,影响力不断提升。

1.3 管道企业的主体作用

管道运营企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对于推进管道保护法实施起到了强化作用。西气东输通过部际联席会议,联合地方发改、安监、公安等部门针对不同人 群、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开展管道保护法精准宣传活动,比如苏浙沪管理处2019年仅在安全生产月当月就开展管道保护联合宣传42次,累计发放管道宣传品约3万份,营造懂法、守法的管道外部环境。针对地方建设与管道保护之间存在的矛盾,西气东输加强既有高后果区管理,定期识别安全风险,及时更新管控方案,并向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较好管住了“存量风险”;针对地方建设可能引起新增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积极主动协调,采取优化选址、地方出资改线等措施“严控增量”, 2019年西气东输在苏南地区避免新增高后果区41段。

2 推进管道保护法治进程的几点建议

2.1 落实管道企业土地使用权利

管道保护法第三十条等条款对管道中心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行为进行了限制。管道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影响土地使用的,管道企业应当按照管道建设时土地的用途给予补偿。”建议根据物权法的精神,研究设置管道地役权的可行性,以便将第十四条规定落到实处。管道企业通过地役权方式可以取得相关土地的使用权利(即路权),管道企业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地役权合同并登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企业按照实际影响给予合理补偿。这将有利于落实管道企业土地使用权利,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管道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2.2 加快法律和规范的修订工作

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和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采用提高强度来保证管道周边建筑物的安全,规定“埋地管道与建(构)筑物的间距应满足施工和运行管理需求,且管道中心线与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5 m”。原国家安监总局等八部委138号文件则要求对油气输送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好存量、控制增量”。法律、规范和政府文件的不同要求,往往导致管道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产生矛盾冲突,给政府部门和企业管理都带来了困惑。建议紧密结合国情,充分吸收国际国内的成功经验,及早开展管道保护法和技术规范修订工作,不断适应管道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2.3 积极应对管道安全新课题

例如西气东输管道在广东境内与南方电网的鱼龙岭接地极、大塘接地极和翁源接地极距离较近,其中最近处管道距离大塘接地极约95 m。接地极放电时,管道上的最高干扰电压高达数百伏,管中电流达到三位数水平,影响长度达到百公里级别,危及管道安全。这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下管道安全出现的新问题,西气东输与南方电网共同合作对高压直流接地极对周边油气管道产生的安全风险开展研究,提出了较为可行的风险减缓措施,建议尽快制定行业和国家标准,并建议管道保护法关注这一动向,增加相应条款,以防止某些技术应用对管道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和不利影响。

3 结语管

道保护法实施的十年,是中国管道快速发展的十年,是管道保护法治建设不断进步的十年。我深深体会到国家和地方政府、沿线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对管道保护工作的宝贵支持。特别是国家管网公司的成立,将有力提升油气长输管道作为国家基础设施的地位,管道保护工作将更加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虽然还有诸多问题摆在面前,但只要大家一起开动脑筋、运用智慧,就一定会不断攻克,实现管道长治久安。

 



作者简介:李锴, 1963年生,高级工程师,现任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油气管道运行管理、管道保护、应急抢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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