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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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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联合审批制度的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管理 ——以“630”事故后大连市第三方施工管理实践为例

来源:《管道保护》杂志 作者:张博 宋宇 孔繁宇 宋坤 陈新 时间:2018-8-15 阅读:

张博 宋宇 孔繁宇 宋坤 陈新

中国石油管道大连输油气分公司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不断加快,油气长输管道被工厂、居民楼、商场以及交通道路包围的情况越来越多,形成了以山东青岛、辽宁大连为代表的油气管道与市政、地下隐蔽工程交汇密集现状【1】。其中,大连市某输油管道全线途径人口密集区,与市政管网、光缆、管道交汇100余处。2014年,辽宁大连 “630”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第三方施工损坏所致,暴露出企业和政府对于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掌握施工单位施工情况,没有采取有效的监管方式,最终导致了输油管道被钻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 第三方施工影响

管道第三方施工是指管道输油气单位及与管道运营单位有合同关系的承包商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在管道周边从事维护管道以外的作业,有潜在危及管道安全的行为【2】。

第三方施工对油气管道的损坏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由于建设施工、钻探、顶管、爆破等作业,直接对管道本体及其附属设施(如伴行通讯光缆、阴极保护配套设施等)造成损坏。二是施工过程由于重车碾压、管道上方堆积施工建筑材料,导致输油气管道承压变形【3】。三是施工作业后,周边土壤结构与管道相对应力发生变化,导致土层运动,出现管道沉降、悬空、滑坡等地质影响。四是一些高低压电缆、送变电设备在管道周边施工后,会对管道阴极保护设施产生杂散电流干扰,影响管道的防腐保护。

2 第三方施工危及管道安全

被铺设在地下的石油管道具有隐蔽性,易被周边施工机械损伤,轻则造成管道防腐层破坏、管道本体缺陷,重则会直接造成油气泄漏,进而引发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大连市“630”新大原油管道损坏泄漏事故中,施工单位岳林公司在距管道东50 m处以0.5~4.0 m的深度先后使用定向钻进行四次穿越作业,第四次钻头切削管道一侧造成新大一线原油泄漏。泄漏原油从停车场向外流淌,进入地下雨排和污排系统,部分地区雨排和污排系统油气浓度达到爆炸极限。致使原油管线停输17 h42 min,清理泄漏点含油砂土1 958 t,调集锅炉蒸汽车对事故点附近路面油渍进行蒸汽冲刷清洗路面约12 000 m2,为防止油气聚集向雨污水管网注水约16 000 m3冲洗残留原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7.235万元。

3 联合审批制度的应用

2014年,大连市安监局、市发改局出台《大连市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管道相关区域工程施工联合审批暂行规定》,从划定联合审批适用的管道区域范围,到涉及联合审批的政府职能部门,再到细化联合审批流程,逐步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管理程序;通过日常宣传推广,深入到各个企业和施工单位,确保“有施工,必审批”。

3.1 施工信息收集是管道联审的基础

3.1.1 联合审批入驻综合服务大厅

大连市金普新区将联合审批进驻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实施规范办理、并联审批、阳光服务。此举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在确保管道安全的基础上,尽可能保障施工单位的施工工期。

同时,大连市发改局和安监局积极宣传管道联合审批制度,其中2015~2016年在各地组织宣传20余次,使联审制度深入人心。施工单位第一时间前往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减少野蛮施工。

3.1.2 重点地段24小时不间断巡护

针对识别的人口密集区地段,实行“2小时一巡护、24小时不间断、每班5人、轮流巡检”工作模式,以确保及时发现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情况,并防止打孔盗油。一经发现施工,及时制止并上报管理部门,同时督促施工单位经联合审批后合法、合规施工。

3.1.3 集中告知培训

经对大连市2014~2016年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统计发现(图 1),与石油管道穿越较多的乙方建设单位大多由政府相关部门或事业单位委托,约占75%。因此,管理部门和管道企业联合对辖区内市政入围工程建设单位进行了集中培训,宣传管道保护和联审制度。


图 1 大连市2014~2016年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统计


3.1.4 施工人员告知

向管道沿线施工的挖掘机手或施工人员发放管道宣传材料和应急联系卡,提醒他们第一时间联系管道企业,避免误伤管道。

3.2 施工方案审查是管道联审重点

大连市发改委、安监局细化联合审批制度,施行“统一管理、两头监督、三关审查”。

3.2.1 统一管理

暂行规定中明确了市发改委、区市县发改部门是管道保护的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申请的联合审批;联合审批办公室设在牵头组织单位,负责召开联审会议、现场勘查、专家安全评审、统一协调等工作。

3.2.2 两头监督

市县发改、安监等部门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安全;同时,监管管道企业,确保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施工全过程安全监护。

3.2.3 三关审查

(1)施工单位和管道运营企业进行施工前协商,确定涉及管道保护的现场施工作业方案,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协商未果的由政府组织安全评审后,再给出初审意见。

(2)由联审办公室牵头,组织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以及建筑专业相关专家,依据国家标准和企业规范,对施工单位呈报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核。

(3)方案参考专家审核意见整改后,联审办公室牵头组织所涉城建、公安、水力、交通、国土等部门召开联审会议,依据各部门的意见,形成施工方案可行性结论;由联审办公室做出是否批准作业的决定。最终审批实行一票否决制。

4  结论

联合审批制度能有效杜绝第三方施工损坏,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了很好的施工管理模式。随后,青岛市、上海市等地相继出台了类似的第三方施工联合审批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了联审制度的科学性。未来必将在更多的管道途经城市推广应用,在第三方施工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迎吉.石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成因分析——以“11·22”中石化青岛管线爆炸事故为例[J].物流工程与技术, 2014(35):39-40.

[2] Q/SY GD 1036-2014. 管道线路第三方施工监护管理手册[S]. 2014:1-2.

[3] 张瑞,帅菁.防止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管理措施[J].煤气与热力, 2014, 34(3):38-39.


作者:张博,1993年生,助理工程师,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油气储运工程专业毕业,现就职于中国石油管道大连输油气分公司,从事管道完整性、管道保卫等一线管道工作。

《管道保护》2018年第3期(总第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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