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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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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管道完整性管理的完善与强化

来源:《管道保护》杂志 作者:陈玉亮 胡峻 赵万里 李灿 时间:2018-7-5 阅读:

陈玉亮 胡峻 赵万里 李灿

中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苏浙沪管理处

截至2014年7月,我国陆上油气管道总里程已经达到12万公里,30%以上的管线已经运行了10年以上,千公里泄露事故率年均4次,远远高于美国和欧洲。尤其是近几年发生的管道事故,如2010年7月6日中石油大连输油管道爆炸,2013年11月22日青岛中石化东黄管道爆炸,2014年6月30日中石油大连输油管道再次爆裂起火,都暴露出国内在管道完整性管理、监管体制等方面存在不足。

目前,管道管理者也在不断思考,持续改进管理缺陷,提升相关技术水平,使管道管理逐渐由被动的应对管理,发展到主动的风险预防式完整性管理。完整性管理是当前最先进的管道安全管理模式,管道完整性管理的实施已经成为国际、国内管道管理水平的风向标,也是管道企业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转变的重要内容[1]。本文从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及政府如何监管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能为提高管道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1 油气管道安全管理现状

(1)管道完整性管理尚未纳入法规要求,整体实施水平较低

目前,国内管道完整性管理的标准主要是通过研究、消化、吸收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结合国内管道运营的实际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规范,最终形成具有本国特色的管道完整性管理标准体系。

中石油集团公司在2009年发布了《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QSY 1180-2009),共分为8个部分,即总则、管道高后果区识别规程、管道风险评价导则、管道完整性评价导则、建设期管道完整性管理导则、数据库表结构、建设期管道完整性数据收集导则和效能评价导则[2-3]。

国内虽然在安全生产法、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要求对油气管道进行预防式管理,但还没有明确规定对管道必须开展完整性管理,与国外相比存在差距。因而,也就没有一套完整、成熟的管理和运行标准体系。

(2)油气管道监管体制、责任需要进一步完备和明确

我国的油气管道监管部门多,存在职责不清、重叠参与的情况。管道保护法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长输管道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长输管道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由于能源部门主要负责管道规划和管道建设项目的审批,没有具体的安全保护职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重点集中在压力容器、工业管道等的监管方面,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条件许可,对于检测运行、隐患排查等方面的法律要求不明确,长输管道周边的安全规划在立法中均未明确主要责任部门,致使安全规划控制薄弱,安全监管与隐患治理职责不清,位于人口密集区等高后果区内的管道难以及时开展事故隐患的预防与整治工作,从而影响运行安全,无法满足管道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和标准的安全要求。

(3)油气管道相关标准技术及可操作性有待提高

我国在管道安全管理方面的标准多为行业标准, 包括安全(AQ)类和石油(SY)类等,存在交叉和重复。很多较高水平的标准是直接采用国际先进标准,而根据自主研究成果编制的技术标准偏少,部分自主编制的标准没有经过充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验证,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标准存在差距,并且标准的实际应用存在一定偏差,多以达到标准要求为最高目标,甚至将符合国标、行标的最低要求作为实施应用的最高目标。

2 管道完整性管理建议

(1)明确管道全生命周期监管部门

参照美国和欧洲,在油气管道的“全生命周期” 中,对管道的规划、项目选址、路由许可、安全监管、日常运行维护、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废弃等方面,均明确由哪一个部门负责。

(2)提高管道相关标准技术水平

标准是法律法规的重要支撑,标准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没有配套技术标准的支持,法律法规将无法有效实施。我们应参照国外做法, 依靠行业专家集中编写标准,集中行业最高水平的人员编写标准。同时,结合高校、企事业研究单位,根据自主研究成果编制技术标准,经过充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进行验证。另外,在引用国外先进标准时,应结合国内实际,提升标准的技术水平和可操作性,做到科学、合理。

(3)将管道完整性管理法制化

管道完整性管理是当前先进的管道安全管理模式, 随着国内完整性管理相关标准的编制和发布,将逐步具备把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写入法律法规条款的基础。只有将开展完整性管理列入管道保护法等法律的条文,才能使开展完整性管理有强大的推动力,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对管道事故的预防。

3 结语

相对于国外,国内的管道完整性管理还有很多基础工作需要完善和加强[4-5]。一方面,应该根据国内实际引进国外先进的标准体系,结合实践进行消化、吸收;另一方面,应由企业和高校研究编制、更新完管道完整性管理标准。从而建立起一套统一、完善的行业强制规范和标准,在此基础上,将管道完整性管理纳入相关法律法规,并在法律、法规中明确管道完整性管理各环节的政府监管部门及其职责。

参考文献:

[1] 姚伟,油气管道安全管理的思考与探索[J]油气储运.2014,(33)11:1145-1149

[2] 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QSY 1180-2009)

[3] 输气管道系统完整性管理(SY/T 6621-2005)

[4]张阳,刘扬,魏立新.天然气管道的完整性管理[J]管道技术与设备.2008,1:19

[5]赵永刚,杨涛涛,刘沛.天然气管道的完整性分析[J]管道技术与设备.2014,6:48-49

《管道保护》2015年第5期(总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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