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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对话(49)加强政企合作 应对管道外部安全挑战

来源:《管道保护》2023年第5期 作者: 时间:2023-9-25 阅读:

《管道保护》编辑部:油气管道作为没有围墙的线性工程,经常面临第三方施工损坏、违法占压、打孔盗油、高后果区无序增长等外部安全挑战。政府主管部门如何加强监管、管道企业又应采取怎样的对策,保障管道高质量发展?本期我们邀请了贵州省、山东省等管道保护主管部门以及管道企业相关负责人,就此畅谈经验体会,以飨广大读者。

 

以绩效评价为抓手 高质量推动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赵温跃

贵州省能源局

 

第三方施工损坏、占压是导致油气输送管道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据统计,因施工挖掘不当行为引发的管道失效后果占比高达40%左右。这与油气管道企业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有直接关联。多数情况下,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介入才能避免事件的发生。如果政府方面态度不坚决或介入迟缓,就会导致问题和隐患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直至事故发生。

近年来,贵州油气输送管道建设加快。截至今年7月,全省已建成投运各类油气输送管道共26条,总长约3191公里,预计2025年将突破5000公里。随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管道沿线建设施工活动增多,野蛮施工、乱挖乱建乱钻、随意堆放弃土等危及管道安全情形时有发生,管道安全保护形势日趋严峻。

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2023年度贵州省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将安全生产作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重要的绩效评价指标之一。具体评价指标主要是管控管道沿线第三方违法施工和占压,促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履职,加大管道沿线第三方施工、占压的管控力度,同时也间接推动管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减少危及管道安全的情形发生。

针对近年来我省发生多起第三方施工、违章占压危及管道安全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管道保护职责落实不够的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能源局将管道安全保护纳入全省推动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相关考核指标,对象为各市(州)人民政府,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1)未按照规定组织第三方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违规施工危及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的,每次扣0.1分;

(2)发生第三方违规施工造成油气长输管道本体或附属设施受损的,每次扣0.2分;

(3)发生第三方违规施工造成油气长输管道泄漏事故的,每次扣0.5分;

(4)发生第三方违规在油气长输管道上方或周边堆放弃土、矿渣等危及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且30日内未完成清理的,每次扣0.1分;60日内未完成清理的,扣0.2分。

各地比照制定了本区域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将管道沿线第三方施工、占压的管控责任传导至有关部门和单位。方案实施以来,我省管道沿线再未发生第三方施工、占压危及管道安全的突出事件,借助绩效评价考核高质量推进全省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作者简介:赵温跃,贵州省能源局能源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重视管道高后果区存量与增量管理


胡江锋

国家管网集团西部管道公司

 

西部管道公司地处“一带一路”核心区域,近年来随着西部地区城镇化不断推进和新基建的大规模实施,“管地之争”“城进管退”等矛盾逐步升级,管道周边新增高后果区呈上升趋势。高后果区的管理作为管道完整性管理的重要一环,当务之急是落实高后果区“管好存量、严控增量”的风险管控措施,将过去由管道企业单方面被动应对,努力转变为政企合作、责任共担,切实保障管道周边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是摸清高后果区家底。开展高后果区基础信息全面排查,掌握管道周边居民人口分布、安全设施、地下管网等公共资源布置以及管道本体检测等信息。通过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等高科技手段,消除高后果区现场复核过程中“因人而异”的误差。根据管道周边环境变化,动态开展管道高后果区调整,主动将高后果区资料向地方政府报备。

二是管好高后果区存量。持续开展管道高后果区“低老坏”问题专项整改,扎实做好管道高后果区质量督查,突出高后果区识别结果分级审查。根据不同高后果区类型和等级,制定针对性分级防控体系,探索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采用视频智能监控、光纤预警、无人机巡护等空天地一体化手段实时监测,及时阻止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高后果区“一区一案”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的准确性和适用性,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协调联动和处置能力。

三是控制高后果区增量。建设前期开展管道高后果区识别,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充分沟通,通过优化路由选择,合理避让已有或将要规划的人口密集区、敏感水域及环境保护区,从源头上减少高后果区形成。要设立管道保护红线,留足城市发展空间,防止管道建成之日就是高后果区形成之时。

四是重视高后果区环境。目前地方政府以及管道企业对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比较关注,对环境敏感型高后果区重视不足。后者一旦发生管道失效,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同样不可接受。我们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从提升管道本质安全着手,进一步强化环境敏感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

五是建立政企合作机制。要协助政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高后果区管理的重大问题,及时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接,报备管道路由信息,纳入城市发展规划。通过规划部门了解管道两侧200米(或潜在影响半径)范围内的规划建设信息,及早采取措施预防新增高后果区。对可能存在新增高后果区的情况,要第一时间书面报告地方管道保护部门,协调对方调整建设规划。对存量高后果区管道周边人员、建筑物增加的情况也要高度关注,防止地区等级进一步升高。 

作者简介:胡江锋,1976年生,高级工程师,现任西部管道公司总经理助理、管道部(保卫部)经理,长期从事管道管理工作。联系方式:0991-7561392,hujf02@pipechina.com.cn。

 

管道保护法实施难点与对策建议


高强

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公司

 

预防管道上方违法占压问题。管道保护法禁止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存在建构筑物、大型物料或设备堆场及深根植物等。其原因是重物占压造成管道上方土体不均匀沉降,导致管道变形、焊缝失效,同时由于占压物邻近管道,管道如果发生失效将对占压物直接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占压物一旦形成,治理周期往往很长、清理难度极大,使管道管理风险不断累积,后果难以预料。因此,从源头采取措施防控占压行为的发生非常关键,有三点对策和建议。

(1)设计阶段优化路由。因客观条件限制,为提高土地利用率,一些新建管道路由周边存在大量建构筑物、人口密度高等情况。设计阶段应尽可能对路由进行优化,避开经济发达和人口稠密地段,降低占压物形成的可能性。

(2)建设阶段确保零占压。对于无法规避的建构筑物,应在建设期予以清理。管道下沟后,应立即开展巡护管理,及时发现并清理新建占压物,防止已拆占压物复建,确保新建管道零占压。

(3)运行阶段加强管理。一是管道企业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加强线路巡护,一旦发现占压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有困难的要立即上报地方管道主管部门,请地方政府出面组织清理。做好跟踪调查,防止死灰复燃,坚决杜绝形成事实占压。二是完善地面标识和警示标识,明确管道路由,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和违法占压。三是运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采集管道周边地理信息,通过定期比对排查是否有新增占压,“治早治小”,及时发现及时处置,防止久拖不决。四是建立企企协防、政企联防合作机制,管道企业应在投产60日内将管道路由向地方政府报备。落实管道保护法第十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联合政府及管道主管部门,依法解决违规违法审批造成占压,不规范或不按图施工造成占压以及乱拉乱建等占压问题。五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管道沿线和重点区域开展法律、法规及管道保护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建立信息奖励、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管道保护氛围。

管道企业用地权利问题。随着“全国一张网”、全国储气能力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加上管道用地性质和地方规划发展布局,管道用地问题日益突出。管道用地大致可分为永久用地、临时用地和管道通过用地三种形式,其中管道通过用地即管道保护法规定的管道中心线两侧5米范围内的土地。因管道通过对土地使用带来一定影响,如不能种植深根植物、不能修建温室等建构筑物等,由此产生的利益冲突日益明显。部分省市要求管道建设临时用地按照管道中心线两侧5米范围支付永久性征地费用,但管道企业却无法享有相应的用地权利。如在管道投产、运行维护期间使用(中心线两侧5米范围内)土地时,管道企业仍被要求赔偿巨额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严重干扰了隐患排查和维抢修工作,加大了运营成本。

建议在管道保护法修订时,对已按照永久用地标准给予补偿的管道通过用地(管道两侧5米范围内土地),法律应明确管道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管道企业允许有关单位和个人种植浅根植物,因管道巡护、检测、维修造成的农作物损失,管道企业不予赔偿。 

作者简介:高强,1979年生,毕业于抚顺石油学院,北方管道公司管道部副经理,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管道保护相关工作。联系方式:13933929965,gaoqiang@pipechina.com.cn。

 

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


赵冬野

国家管网集团西气东输公司

 

当前管道外部安全面临许多挑战,各级政府对管道保护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人民群众对处理好工农业生产与管道保护之间关系的诉求也越来越多。做好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事关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也关系到企地和谐发展。作为管道保护队伍中的一员老兵,深感责任重大、压力巨大、使命光荣。

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这不仅是对企业基层员工的要求,更是对各级管理人员的要求;不仅在特殊时期要具备这种意识,在平时也要保持安全生产弦不放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干部不要当得那么潇洒,要经常临事而惧,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要经常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情况,当官当得太潇洒准要出事。”这句话用在管道线路管理上非常贴切。我们要牢固树立今天的懈怠和疏忽就是明天的隐患和事故这样一种认知,每天临睡觉之前都要想一想今天的问题和隐患是否都处理妥当?如果发生突发事件,是否有临时控制风险的手段?只有多一些扪心自问和自我检视,时刻考虑最不利的后果和影响,才能有最充分的准备,争取最好的结果。

要高度重视风险信息收集工作。风险信息收集是管道保护最基础的工作,是确保管道免受第三方损伤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只要把风险信息收集到位,做好现场过程管控,完全可以预防管道被第三方损伤的事件。但如果不主动去做或者说不重视信息收集工作,那么管道的安全是得不到任何保障的。因此我们要牢牢树立这样一种理念:收集不到信息是最大的风险,收集到信息而没有做好过程管控是最低级的错误。有些人认为信息收集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只要定期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或者到相关的公路、铁路、设计、勘察单位走访一下,再到农田户主家里转转,多组织几次宣传告知,对方就会主动给我们报送施工信息。但如果真这么简单,很多事故事件就不会发生了。

要取得信息收集的主动权,应维护好几个关键的信息群,重点是信息员、巡线员、挖机手、村组长、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群等。要及时维护,定期互动,密切相互联系。要反复宣传保护管道和光缆的重要性、信息奖励政策、事故事件及惩处的案例,在管道沿线形成“管道光缆像高压线”一样碰不得的社会共识。因此,在风险信息收集方面马虎不得、松懈不得,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耳聪目明,心中有数,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管道保护工作看似简单,实则包含了法律、管理、技术等多门学问,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智商和情商,既能与政府官员打交道,又能和普通群众交朋友。要有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既重眼前也要重长远。就和巡线一样,不能仅局限于视野所及的范围,更要关注远在视野之外的情况。管道保护工作是管道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后一道防线,出现任何一点问题,都有可能造成颠覆性、灾难性后果。所以我们要永远如履薄冰,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去做好管道保护工作。 

作者简介:赵冬野,1982年生,高级工程师,现任西气东输公司管道部副经理,东北石油大学油气储运专业硕士研究生,长期从事管道保护工作,主管管道线路巡护、第三方风险管理、高后果区管理、管道腐蚀控制、管道检验检测等工作。

 

高后果区管好存量控制增量探讨


董博(图) 雷宏峰

国家管网集团北京管道公司

 

做好高后果区管理是管道安全发展的重点和难点。目前陕京管道沿线共识别高后果区288处,其中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240处,占比83%。如何管好存量、控制增量,加强高后果区管控,需要分析其产生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

一是法律标准不统一,执行偏差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条将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规定为管道保护的核心区域,禁止种植深根植物、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GB 50251-2015《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4.1.1规定,管道中心线与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不少于5米。由于法律和标准对距离的要求不一致,地方政府规划城乡建设项目一般都按照距离管道中心线5米审批,很少考虑管道的潜在影响半径,导致高后果区无序增长。

二是土地资源紧张,路由矛盾大。陕京一线1997年建设初期管道沿线尚未大规模开发,管道周边人烟稀少。随着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工厂、居民区、易燃易爆场所离管道距离越来越近,管道保护用地不断被蚕食,周边逐渐形成了一批高后果区。

三是责权利不匹配,企地矛盾大。管道占地为临时性用地,管道企业为途经地区税收贡献较少,地方政府优先考虑经济发展,往往忽略管道保护相关要求,导致管道上方出现占压或保护距离不足问题。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完善法律规范,建立高后果区安全距离红线。修订完善管道保护法、有关工程设计规范等,要求设计阶段对高后果区采取识别与避让措施。加快制定完善管道规划与城镇规划衔接设防标准、管道保护距离标准、人口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等与管道的安全间距标准。研究设立管廊带、保护带和咨询区,保护带内禁止修建人口密集场所,咨询区内从事项目开发时建设方应与管道企业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经过政府批准后方可建设。

遵守法律法规,夯实高后果区企地共治责任。《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38号)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管好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前者是要落实好管道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后者着重落实好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政企共同推动风险较大场所的搬迁、清理或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直至对管道改线等治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规划对接,严控高后果区项目审批。管道企业应主动向当地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报备管道路由,加强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合作,了解管道周边新立项工程信息,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避免在管道潜在影响半径内进行较大规模的开发建设。

严格报备申请,加强高后果区范围施工审查。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要求在管道周边不同距离范围的施工作业,应向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管道企业应主动商请主管部门制定分级申请和管理办法,有效防范和降低施工带来的风险。

加强企地联动,争取高后果区保护支持力度。管道企业要积极依靠沿线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做好高后果区保护工作。同时在资源税、企业注册、占地补偿、油气指标利用等方面,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向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工作协调经费等。 

作者简介:董博,1981年生,高级工程师,2003年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现主要从事管道管理工作。联系方式:13231688760,dongbo03@pipechina.com.cn。


尽快设立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标准


王彤

山东省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油气管道作为国民经济的动脉,安全保护工作同城乡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以德州市为例,境内现有长输油气管道22条,1000余公里,管道高后果区近200处。由于安全保护距离不明确,当地方进行土地开发建设时,埋在地下的油气管道便成为一大制约因素,引起各方的争议。

从法律法规层面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定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禁止挖掘深根植物、挖掘施工、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从国家规范标准看,GB/T 34346―2017《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给出天然气管道发生失效后的潜在影响半径公式,即r=0.099D,如管径为1219 mm、最大压力为6.0 MPa的天然气管道,其潜在影响半径约为295米。以上法律法规规定的五米距离仅是底线要求,而潜在影响半径在现实中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近年来,德州市已出现多起因安全保护距离不明确,导致地方项目建设和油气管道产生矛盾的事例。若支持新建项目必然形成新的高后果区,甚至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增加了安全风险和管道保护难度。而要避免产生高后果区,就需要对现有管道进行迁改。经测算,迁改1公里油气管道所需费用约为800万元(含土地迁占费和管道建设费),高昂的迁改费用使地方和项目建设方均难以承受。协调此类工作时,地方主管部门既要秉持“后建服从先建”原则全力以赴保障油气管道安全,又要在合理范围内兼顾项目建设发展,协调难度与日俱增。

按照山东省能源局2020年印发的《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审批制度》规定,从事可能影响油气管道保护的施工审批,对于管道周边建设施工项目,如果安全距离存在争议的,双方协商不一致,由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评审,做出是否批准作业的决定。笔者认为,虽然不可否认专家的经验和智慧,但由于缺少相应的国家规范,评审过程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不利于彻底解决问题。对这类矛盾,一旦协调处理不好,将影响双方关系和安全发展。为此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细化指导意见,解决好当前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之争。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根据“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要求,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国家相关标准及时进行修订,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安全保护距离要求。例如在法律规定的五米和规范规定的潜在影响半径之间,细分成不同距离区段,每个区段制定不同的建设项目清单和防护要求,提高法律和规范的可操作性。

二是加强规划衔接,从源头减少或杜绝管道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各级管道规划要同地方国土空间规划深度衔接,厘清各类用地和油气管道建设的关系,减少或杜绝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的出现。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建设城市地下管廊,实现集中管控,节约用地,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

三是建立地企协调机制,以高质量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守安全底线、促进能源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是地企的共同目标,为此要进一步畅通联络机制,建立问题疏导途径,必要时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合力攻坚、纾难解困,积极创建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安全合作模式。 

作者简介:王彤,现任德州市发改委油区办副主任。

 

如何做好管道高后果区增量控制


艾虎

西气东输武汉输气分公司

 

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发展,管道周边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不断增加,公共安全风险不断升高,成为困扰政府和企业的难题。

在管好高后果区存量方面,分公司按照GB 32167 ―2015《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 》 要求,定期开展高后果区专项识别与风险评价,编制“一区一案”,落实日常巡护、入户宣传,确保管道本体安全可靠,管控好第三方施工破坏风险,加强地企联动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

在控制高后果区增量方面,分公司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尽量做到关口前移,主动联系规划部门把管道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源头上控制管道高后果区增量。去年湖北省某市高新区政府针对油气管道两侧新建项目涉及高后果区问题,发文要求:“各单位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新落户在管道两侧200米内的建设项目,在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时聘请具备陆上油气管道输送相应资质的评价单位,将油气管道风险辨识、危险分析、应对措施进行专篇分析评价,并提出明确结论。未开展长输管道风险专项评价,不能作为相关规划依据。”从而在项目规划选址阶段妥善有效的处理好高后果区增量问题。

二是依法合规管控,确保高后果区存量规模不增加。在获取新增建构筑物信息后,立即按影响分析、备案及风险告知、风险评价、实施管控等四个环节展开过程管理。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告知风险,协调规划部门调整项目规划,尽量避免新增高后果区。如无法避免新增高后果区,由建设单位聘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开展定性和定量风险评价,对新建项目涉及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结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评估,提出预防或消减风险的对策措施。湖南某公司在位于某输气管道三级高后果区内规划建设高层楼盘项目,拟居住人口超过5000人,距离管道最近处不足10米。经分公司多次向地方政府建议,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经过评审,认为该项目存在不可接受风险,决定暂停项目建设,重新调整项目规划。

三是面对城市规划建设无法避让管道,而管道高后果区风险评价又不可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根据管道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共同研究制定管道迁改方案,在释放管道周边土地资源的同时,从根本上解决了管道周边公共安全风险问题。如湖北省某市要在管道周边规划建设学校园区,某地要建文化旅游场所,最终通过管道迁改使城市发展用地得到满足,管道风险得到管控。

总之,管道高果区管控需要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紧密配合,管道企业做好管道安全管理,地方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进行合理规划建设。 

作者简介:艾虎,西气东输武汉输气分公司经理,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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